第一百二十二章 奇哉怪也 (第2/2页)
书生瞧得不大真切,可当地村民愚钝,不知刀入心脏,已成致命之伤,好在天将破晓,书生借着日光,竟然见到半截刀身,竟然在狂饮鲜血,至于因何如此,确实浑不可解。
不过好在当地愚民甚众,不识宝刀神妙,匆匆将此人廉葬之后,便将这半截刀身,随手丢在路边,书生拾了起来,见这半截刀身几有十五六斤重,刀身更是鲜红如血,那颜色鲜艳之极,实在诡异万状,可叹当时书生年轻识浅,匆忙之际想的都是研究道理,却不知此刀,需每日饮鲜血方可维持锋锐,几日下来,竟然锈迹斑斑,刀中蕴藏的血液,也都变成褐色的浓水,更散发出一种难以言宣的恶臭。
书生偏偏不信邪,非要找个铁匠,将这玩意儿重新铸造,可这铁匠也当真多事,闻到这刀上臭不可当,以为是什么杀人的凶器,当即连使眼色,让徒弟前去报官。
不多时,便有官府来人查问,书生虽然不是凶手,可这柄邪刀,却着实害了不少无辜之人,倒也并非就不是凶器,书生百口莫辩,到头来也只能强行突围逃走,这件事情虽然邪门,时候久了,书生也再没放在过心上,因此十几年来,倒还是第一次忆及此事。
无瑕子虽然见多识广,却也不信这等荒唐至极的事儿,以为还是书生不知从哪本光怪陆离的话本上,看出来的神话故事,一个人的血液何等庞大,就算是一团棉花,也是包含不住,何况还有什么半截断刀,简直令人无语至极。
可这卢汉的贼名,无瑕子起初确实是听说过的,听闻此贼到处作案,手段残忍至极,确有“杀人不见血,屠族不见痕”的恶名,心中只道他多半是长于点穴功夫,或是透过兵刃点穴,因此死者全无痕迹。
不过后来这卢汉却又改用旁门功夫,手段残忍无比,这才有了“天下第一恶人”的诨号,不过无瑕子年岁渐长,平日甚少出谷,而这卢汉作案,多半是在南方,虽有心剿灭,却也不能劳师动众。
谷月轩武功虽然与日俱增,这几年该当足以与这万恶的卢汉一战,但传闻此人武功邪门之极,无瑕子爱徒心切,着实不愿让大弟子冒险,因此从始至终没跟三个弟子说起这么一回事儿。
但荆棘却无意之中,听说过这卢汉的恶名,更不可思议的是,在乐山之上,此人也对魔刀兴致甚浓,荆棘绝非其敌,亏得东方未明人缘甚好,危急之际,关伟萧遥等人出手相助,还有那老奸巨猾的王虎生怕遭了卢汉毒手,众人合力,才将卢汉打跑。
这卢汉一计不成,还想暗中偷袭,却不料丧命在魔教护法夜叉手中,他身上原本带有宝刀,后来也是不知所踪,究竟被何人随手摸去,却实令人大为不解。
东方未明也记起这卢汉的德行,当时自己武功未成,他有什么本事,实在心中不知,至于什么宝刀吸人鲜血,他也不知是真是假,但见老胡满脸茫然,也不知信不信书生的话,只是心中奇怪,这刀是如何将鲜血纳入,又有什么用处。
但这卢汉对魔刀如此在意,显然艳羡无比,两者有没有关联,实在难说,无瑕子本想趁机让老胡将魔刀融毁,可见荆棘眉头深锁,显然是舍不得魔刀挥去,更何况他伤势初愈,若是因此郁结难宣,只怕会有反复,长叹了一口气,摇了摇头。
书生取过魔刀,刷刷几招,他平素天真烂漫,更无半分愁苦,不但刀法烂得出奇,更不会为宝刀所摄,只好摇了摇头,说道自己胡说八道,多半还是慌张之下,记错了的,请各位不必放在心上。
荆棘见东方未明将太乙剑和太刀都还了回来,心中很不好受,知道师父师兄也是一番好意,心想不如让东方未明这小子,试试自己的佛剑魔刀,可此举说不定还会累及他身,因此拿起之前用的兵刃,着实有些灰头土脸,不过好在东方未明剑法也好,刀法也好,都不及棒法精妙,平日也甚少使用,暂且挪用一下,倒也无妨。
谷月轩吃过这魔刀的苦头,心中感慨万千,对书生的话已是将信将疑,寻思日后打猎之时,抓来一只野兔野鸡,将鲜血滴在魔刀上,若是与什么蚀日刀一模一样,那此刀的邪门,更是不言而喻。
不过就在这时,忽然有人上门挑衅,言明东方未明既已定下约定,怎的怯懦爽约,简直不是男人。
东方未明听得此言,难免心中有气,便想冲出去与之一较高下,但谷月轩老成持重,不愿师弟就此行险,还道是杨柳山庄的那件事情又起了变化,心道:“这杨柳山庄忒不知好歹,既然有人从中说项,逍遥谷也给足了面子,若再上门滋扰,少不得要给他们吃点苦头,不然还真以为咱们是忍气吞声,全无真实本领似的。”
连谷月轩都心中愤恨难平,何况是荆棘,拿了太乙剑和太刀已闯了出去,他缠绵病榻将近一月,早就郁积难平之极,别说有人叫骂,就是无人滋事,他也想舒展一番筋骨。
却不料来者竟是郝虎,荆棘记性甚好,再乐山上见过此人,便牢牢记住了此人的名字,只是这家伙怎的失心疯了,敢来逍遥谷生事,也不理会他与东方未明有何约定,一刀便砍了出去。
郝虎没料到荆棘说来便来,挥刀格挡了两招,已是脚步踉跄,累得心浮气粗,荆棘得理不让人,一剑斜刺里贯了出去,这一招已尽他平生所能,绝无半分容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