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三章 风劲角弓鸣 (第2/2页)
“如此气概,大概只有王维王摩诘《观猎》一诗才能形容了罢。”
朱温头一次因为敌人的气势,而产生了如此强烈的震撼。
虽然也生出与之争竞之心,但这样慷慨磊落的气质,让他很难对对方生出多少实质的敌意。
来人无疑是超一流的骑将,更有着这样超世的为将之能——只是闪现于战阵当中,即能令全军士气提振数倍!
此前被朱温阵斩的平卢军牙将叶落凉,比起此人,不啻于尘芥与云龙之别。
“谦之,来得好!”
泰宁军阵前,悠然指挥的齐克让微笑道。
“寇谦之!是泰宁军节度副使寇谦之!”
“此人乃是国朝初年,大名鼎鼎的‘少帅’寇仲的后裔,爵高望隆,战功赫赫,无愧乃祖。”
草军当中,有人惊呼道。
寇谦之,泰宁军节度副使,兼密州刺史,正四品上忠武将军,齐克让的副帅。与南北朝时,一位有名的北魏天师同名。
而他的先祖寇仲,更是国初一位极有声望的豪杰人物,曾辅佐其养父杜伏威,一度有与太宗皇帝争天下之心。后归降太宗,于玄武门击退魔门门主石之轩,立下大功。
然而寇谦之的地位,却是全靠自己百战立功,并不是凭借先祖福荫才获得。
泰宁军近年因财政原因,战兵削减严重,精而不多。加上需要留兵守镇,齐克让所带数万兵马,绝大部分是管理辎重、粮草,修建土木工事的辅兵,战兵不过五千人。
此番寇谦之来支援齐克让,也不过领了区区二十八骑,却顷刻令泰宁军士气如虹倍涨。
草军阵中响起低低的议论之声。
“这二十八人,均曾是江湖上成名的好手,又曾到草原之上,刀头舔血,与胡人为伍,磨炼骑射杀伐之技。曾有一整个部落,被寇谦之带着这二十八骑于一夜之间攻灭,纤悉无遗。”
“竟有这么厉害?”
“还能骗你不成?世人传言,寇谦之麾下的‘星云二十八骑’,实力尤在开国名将罗艺的“燕云十八骑”之上哩。”
“这二十八骑,对应苍天之上的二十八星宿。”
“如此说来,所谓‘青龙’、‘白虎’岂不是……”
“‘青龙’田珺,‘白虎’安仁义,‘朱雀’米志诚,‘玄武’高思继。这四人都是十几岁便威震故里的青年俊杰,各怀绝技。如果投入其他节度使麾下,做到指挥千人的都头也不是什么难事。”
“可他们四人却更愿意居身‘星云二十八骑’之中。”
朱温听着他们低低的议论声,从容随意的神色也逐渐转为凝重。
也只有“星云二十八骑”这样百中无一的劲骑,才能自十丈高的塬台上呼啸而下,如履平地。
而寇谦之的昂扬志气,绝世豪迈,大能振奋部伍士气,正可弥补齐克让过于冷静的不足。因此只是多了寇谦之与“星云二十八骑”,泰宁军的战力增长,却不可轻视。
这区区二十八人,足可匹敌千军万马!
朱温暗自思忖——
只一个齐克让,已经如此难以对付,再加上寇谦之,堪称珠联璧合,草军如今局势,更加堪忧,怎能寻到破局之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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寇仲者,江淮杜伏威之假子也,素为伏威信用,战数有功,军中呼为少帅。太宗攻王世充于洛阳,伏威遣寇仲援之,大为太宗所破,仲单骑奔逃,伏威胆丧请降。太宗击建成于玄武门,魔门门主石之轩助建成,太宗力击石之轩,寇仲助太宗,伤之轩臂,之轩遂遁,太宗以仲功,封为十六卫大将军。
——《兴唐野记·寇仲传》